2007年10月1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弟偷窃被抓 兄盗回赃物
王荣忠

  刘永齐兄弟俩在义乌市以偷为副业。弟弟案发被抓,做哥哥的却掂记着弟弟偷来的赃物。10月12日,义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永齐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  弟弟案发被抓后,刘永齐窜至义乌市义东路,趁耿某离开租房之机进入,打开其弟寄放在耿某处的行李箱,将其弟盗来藏匿于行李箱夹层内的二条金项链窃走。经鉴定,二条黄金项链共价值20500元。